[東台先鋒報]記者 王凱軍/花蓮報導

114年6月20日上午11時許,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自強派出所接獲報案,在花蓮市中央路三段前有民眾糾紛,警方到場時,發現4名男子互有肢體衝突,經現場制止後,其中3名男子已停下動作配合,另1名男子仍情緒激動不聽勸阻,遂立即使用辣椒水將其控制予以管束。警方調查,雙方疑似行走間發生肢體碰撞進而引發衝突,全案將涉案人等依涉嫌傷害罪偵辦。
花蓮警分局呼籲:民眾外出行走或駕車時應相互禮讓、冷靜理性,若發生碰撞或糾紛,應以和平方式溝通處理,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引發肢體衝突,造成自身或他人受傷甚至觸法。警方亦將持續強化巡邏密度與應變處置,遇有滋事份子將依法迅速處理,絕不容許暴力行為破壞社會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