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東台先鋒報]記者 王凱軍/花蓮報導

114年8月4日清晨5時許,1輛微型電動二輪車與1輛汽車在花蓮市區發生擦撞事故,恰巧巡邏員警經過處理,當事人表示因雙方認識要自行協商和解事宜。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隨後接獲報案,在太平洋公園內有民眾糾紛,警方到場時,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與其他7名友人與汽車駕駛爭論,過程中其中1名男子突然出拳攻擊汽車駕駛,警方立即將其控制,後續依涉嫌傷害罪予以偵處。
花蓮警分局呼籲:民眾如發生交通事故或糾紛,應保持冷靜理性處理,避免因衝動行為而觸法。對於涉及傷害或其他暴力事件,警方將依法偵辦,絕不寬貸,亦將持續強化巡邏量能,以維護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