縣府前民政處長明良臻回鍋任職機要秘書

[東台先鋒報]記者  王凱軍/花蓮報導

     花蓮縣政府前民政處長明良臻因涉嫌罷免「查水表」案,遭花蓮地檢署起訴,此案正在花蓮地方法院審理中,明良臻在今年5月15日向縣府主動請辭民政處長一職,卻在昨(20)日回鍋縣府任簡任機要秘書。
     花蓮縣政府表示,因「查水表」案仍在偵辦中,尚未宣判有罪,所以在無罪推定的前提下,明良臻回歸縣府任秘書一職合法合規;至於對各界對此事的看法表示尊重。

     明良臻因「查水表」案於5月14日被花檢起訴,裁定以新臺幣50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、出境及出海,另須配合電子監控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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