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旬男子酒後持小刀傷人 吉安警即時逮嫌依法送辦

[東台先鋒報]記者  王凱軍/吉安報導

     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日前傍晚接獲報案,在吉安鄉某檳榔攤內發生持刀傷害案件。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,經了解為一名鄭姓男子(60歲)因糾紛,於酒後持小刀攻擊黃姓男子(45歲),造成被害人頸部及手部受傷流血,所幸經送醫治療後已無生命危險。
     警方迅速展開追查,掌握嫌犯動向後,於案發地點附近之超商前發現鄭姓男子,隨即上前盤查並將其當場逮捕,同時查扣涉案刀械一把。全案警方已依殺人未遂現行犯將鄭嫌帶返偵辦,並依法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
     吉安警分局呼籲,民眾如遇糾紛應保持冷靜,切勿以暴力方式解決問題,任何持械傷人行為均將依法嚴辦。警方也將持續強化轄區治安維護,保障民眾生命與人身安全,請民眾如發現可疑或危險情事,立即通報警方,共同維護社會安定。

發表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