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港警分局守護春節交通安全 鐵腕取締酒後駕車

[東台先鋒報]記者  王凱軍/里港報導

     酒駕不僅違法,發生事故更會造成重大傷亡,為落實民眾酒後不開車及維護轄區交通安全,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自2月 2 日起執行「酒駕大執法」專案外 ,更將於 2月6日 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執行「全國性同步取締酒駕專案勤務」。將針對轄內易發生酒駕與易肇事路段,採取高強度攔查監控,展現「酒駕零容忍」之鐵腕決心。
     里港警分局交通組長巴龍祥特別提醒,許多民眾對於「宿醉」的危害缺乏警覺,多數人以為喝酒當日不開車、睡一覺隔日就能上路,但實際上體內酒精代謝需要時間,若酒精仍殘留在體內即駕車,不僅反應遲鈍,遭員警攔查仍會被依法法辦。巴組長更強調,現在的執法標準不僅針對駕駛人,若是車主明知駕駛人飲酒卻不禁止,或是同車乘客未盡勸阻之責,都將面臨高額的連坐罰鍰,甚至連車輛牌照都會被吊扣 2 年,法律的設計是希望親友間能發揮「相互提醒」的力量,共同阻斷任何酒駕發生的機會。

     里港警分局長邱逸樵特別呼籲,年關將近,尾牙及各類餐敘頻繁 ,民眾飲酒後應落實「指定駕駛」、利用「代客叫車」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,分局長強調,酒駕不僅需承擔鉅額罰款與刑事責任,更可能造成他人與自身生命的永久遺憾,切勿心存僥倖,里港警分局將持續嚴查,確保民眾享有安全的用路環境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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