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東台先鋒報]記者 王凱軍/瑞穗報導


115年2月17日18時36分曾姓男子購買彩券後欲駕車離去,前方黑色自小客車停放前方阻擋去路,曾男遂長按鳴喇叭示警,玲姓男子不滿曾男按鳴喇叭行為驚嚇到其未滿一歲的小孩,而上前對曾男理論,期間並對曾男叫囂「開賓士有什麼了不起」,並用雙手推擠其胸部一把,玲男有一友人黃姓男子疑似情緒激動,從對面自小客車取出鋁棒欲衝往現場,遭員警噴塗辣椒水壓制制止,為避免兩造二次衝突,警方將黃男即時強制至舞鶴所隔離管束,全案依規定受理,並調閱相關跡證釐清並據以偵辦。

鳳林警分局呼籲,民眾如遇糾紛應理性溝通,避免因一時情緒衝動衍生法律責任,警方強調絕不容忍一切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,必定第一時間迅速到場、強勢執法、依法究辦,並持續強化勤務應處能量,全力維護轄區治安穩定,守護鄉親生命與財產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