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東台先鋒報]記者 王凱軍/花蓮報導

112年2月10日中午12時許,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美崙派出所巡邏警網巡經花蓮市民權路時,發現1名電動自行車駕駛,在路口已亮起綠燈之際,仍停在路中央把玩手機,明顯形跡可疑遂趨前盤查,盤查過程中駕駛神色緊張並不斷在衣物口袋中翻找物品,警方遂命其交付,男子主動交付針頭1只及白色粉末袋1包。
經警方檢驗:白色粉末為毒品海洛因,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移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花蓮警分局呼籲:施用毒品害人害己,吸毒形同走末路,切勿踏上吸毒不歸路,珍重生命堅持拒絕毒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