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務局:震災繳稅紓困措施 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

[東台先鋒報]記者  王凱軍/花蓮報導

     民眾受0403及0423震災影響,無法如期完成繳稅,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有提供延期或分期繳稅的紓困措施,以協助民眾紓緩資金壓力渡過難關。
     稅務局說明,民眾在原稅捐規定繳納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,延期期限最長為1年,分期期數最多可分36期,經審核核准,會隨公文一併收到載明繳納期限之展延或分期(含各期)繳款書,核准公文亦有明確提醒,如任何一期應納稅款未如期繳納,稅捐稽徵機關即會就未繳清之餘額稅款,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,限10日內一次全部繳清;納稅義務人若逾期仍未繳納者,將依法加徵滯納金,並移送強制執行。
     稅務局特別提醒,因震災影響申請緩繳稅款案件,請務必留意各期繳款書之繳納期間,記得按期準時繳納稅款,以免導致分期繳納案件,必須一次全部繳清剩餘稅款及受罰,使紓困美意大打折扣,白白喪失權益。民眾如有延分期繳稅問題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-8226121轉232至239;玉里分局:03-8882047轉212至213、231洽詢,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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