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 縣府爭取補助加速環境復原

[東台先鋒報]記者  王凱軍/中區報導

     因應114年9月馬太鞍溪堰塞湖複合型災害重創花蓮縣光復鄉、萬榮鄉及鳳林鎮,花蓮縣政府持續辦理災後環境清理及復原,並盤點地方需求,積極向中央爭取補助資源,以加速環境復原重建進程,恢復民眾生活品質。
     114年9月23日樺加沙颱風期間,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溢流,洪水夾帶大量泥沙土石灌入光復鄉且波及鳳林鎮,道路、農田、住家等環境淤泥與廢棄物堆積,導致嚴重災損,後續溢堤亦波及萬榮鄉與鳳林鎮,對當地環境衛生造成重大影響。
     花蓮縣政府除全力投入災害搶救,亦協助推動災後環境復原工作,與各公所分工申請與執行,現今向中央申請7項計畫已陸續獲核定補助,中央補助經費共計8,787萬1,171元,計畫內容包含投入人力進行災後廢棄物清除處理、環境清潔與消毒,並規劃運用抓斗車、清溝車、灑水車等特種機具,加速清運與環境整理,提升復原效率。同時,針對災害造成清運設備、車輛毀損與既有車輛老舊問題,亦將辦理汰舊換新與購置。

     縣長徐榛蔚表示,經積極導入中央資源,整合強化地方執行力,希望有效加速災區環境復原、縮短重建時程,另爭取設備資源除協助災後復原外,平時亦可投入環境清潔工作,發揮長期效益,強化清運量能與作業效率,並提升災害應變與復原能力。
     環保局說明,後續將持續追蹤各項補助計畫執行情形,並依實際需求滾動檢討,強化設備與人力整備,全面提升防災與環境治理能量,打造安全、宜居、永續家園。

發表迴響